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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二題:鞏固香港作為國際航運中心的地位

    以下是今日(五月二十五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嚴剛議員的提問和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的書面答覆︰

 
問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十四五規劃綱要》)中明確提出,加快建設世界級港口群及支持香港提升國際航運中心地位。有意見指出,現時珠三角各大港口競爭激烈,政府需要與時俱進,完善發展規劃及採取更多切實有效的措施,以鞏固香港作為國際航運中心的地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計劃根據《十四五規劃綱要》及粵港澳大灣區內地港口發展的新趨勢,更新香港的港口發展規劃;如有,預計何時公布具體的港口規劃白皮書;

(二)鑑於據悉,本港的高端物流倉儲設施不足,政府有否考慮在葵青區或其他地區規劃更多物流用地,以配合提升香港作為國際航運中心的發展規劃;如有,具體計劃為何;及

(三)鑑於有意見指出,發展綠色港口已成為國際趨勢,而航運公司對船舶液化天然氣加注和岸上供電設施的需求也日益增加,因此設立相關配套設施是保持港口競爭力的關鍵,政府會否考慮加快設立該等設施;如會,詳情及落實時間表為何?
 
答覆:
 
主席:
 
  國家一直明確支持香港鞏固和提升作為國際航運中心的地位。香港擁有堅實的海運傳統,港口、船務和海運服務業一直支撐本港貿易和物流業發展。政府將繼續致力發展和鞏固香港作為高增值海運服務中心和亞太區重要轉運樞紐的地位,充分把握國家規劃為行業帶來的重大機遇。事實上,政府過去一直透過多方面政策完善海運及港口業的發展規劃,如有重要的發展計劃,亦會透過行政長官的施政報告公布有關項目。例如,政府於《行政長官2018年施政報告》宣布推行多項措施支持和提升高增值海運服務的發展,包括以稅務措施推動香港的船舶租賃業務發展,及在選定的政府駐海外經濟貿易辦事處和駐內地辦事處及聯絡處設立海事處轄下香港船舶註冊處區域支援團隊等。此外,《行政長官2021年施政報告》亦宣布進一步發展高增值海運商業服務,包括船舶註冊、融資及管理、海事保險、海事法律及仲裁等;引入稅務優惠以吸引航運業界人士在香港設立業務;進一步擴大香港船舶註冊處在海外辦事處的網絡;以及發展智慧港口及綠色港口等新措施。
 
  就嚴剛議員提問的各部分,經諮詢環保署和海事處,現答覆如下:
 
(一)就發展香港港口及鞏固其國際航運中心的定位方面,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於二○二一年三月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十四五規劃綱要」),明確支持香港港口的地位和發展高增值海運服務,以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於二○一九年二月公布的《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亦提出對香港同樣明確的支持。《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支持提升珠三角港口群整體國際競爭力,強調港口之間優勢互補、互惠共贏的協同效應;而國家「十四五規劃」就「積極穩妥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亦提到統籌港口功能佈局。就此,香港會繼續發展高增值海運服務,並憑藉香港港口高效率、連繫性強和覆蓋面廣的特色,鞏固及提升香港作為國際航運中心的地位。我們亦會加強與大灣區港口合作,探討與廣東省港口城市成立溝通平台,加強兩地港口的溝通協作。
 
  另外,在發展智慧港口等方面,雖然業界傳統上非常依賴人手操作和紙本形式的工序,業界近年已開始採納港口操作數碼化等措施和善用創新科技來提升效率,以維持競爭力和為客戶提供更便捷的服務。政府正透過香港海運港口局轄下的智慧港口發展專責小組,與業界合作研究推動「智慧港口」發展的具體方案,以期通過電子方式精簡運作和優化多方協調工序,進一步提升港口效率和減少貨物處理時間及成本。
 
(二)政府一直積極物色合適土地,以支援現代物流發展。我們已完成兩項可行性研究,分別在青衣一幅用地發展多層大樓作貨櫃存放和貨物處理用途,以及在葵涌另一幅用地發展綜合大樓作多層重型貨車停車場和現代物流設施,以支持港口和物流運作。青衣用地已在二○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通過公開招標出售,但由於該幅青衣用地被用作為興建社區隔離及治療設施的其中一個地點,以支援政府抗疫工作,因此有關公開招標便在二○二二年二月二十三日取消。為使現代物流業得以持續發展,葵涌用地亦在二○二二年三月二十五日公開招標,招標將於二○二二年七月十五日截止。我們亦計劃就葵青另一幅物流用地進行可行性研究。此外,根據洪水橋及厦村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約37公頃土地已獲政府指定用作物流發展。我們會繼續與相關部門合作,物色合適土地,研究用作現代物流發展的可行性。
 
(三)作為國際航運中心,香港一直透過不同措施推動綠色港口發展,並鼓勵業界採用更多可持續的航運措施。就此,香港成為了亞洲首個強制遠洋船停泊轉用低硫燃油的港口。政府亦與內地攜手減少船舶的排放,包括與廣東省政府共同落實在珠江三角洲水域設立船舶排放控制區,進一步收緊要求,規定所有船隻不論正在航行或停泊,都必須使用低硫燃油或液化天然氣等合規格燃料。為了進一步鼓勵遠洋船使用潔淨能源,政府亦正探討具體方法推進遠洋船使用液化天然氣,例如積極研究利用兩電新興建的海上液化天然氣接收站為遠洋船補充液化天然氣、規劃液化天然氣的燃料供應區、以及制定海上供應液化天然氣的技術要求及相關的安全法規和規範等。有關政策局和部門正和業界密切跟進,在香港推動為遠洋船補充液化天然氣的具體安排。

 
2022年5月25日(星期三)

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 新聞公報